乌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乌海市“十四五”水安全保障
规划》的通知
乌海政办发〔2022〕43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
《乌海市“十四五”水安全保障规划》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2022年11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乌海市“十四五”水安全保障规划
“十三五”期间,我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积极践行“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新时代水利工作方针,以水利工程补短板、水利行业强监管的总基调,攻坚奋进破难题,提档升级谋发展,强基固本守底线,改革创新增活力,加快推进水利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累计投入6.16亿元推进水利工程建设,不断提升我市水安全保障能力。
1.水旱灾害防御能力持续提升
(1)加大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力度,提升大江大河防洪保障能力
立足于防大汛、抗大旱、抢大险、救大灾,全面落实以防汛抗旱行政首长负责制为核心的各项责任制。抓紧修复各类水毁灾损水利设施,加强水文气象预报和监测预警,及时修订完善应急预案和调度方案,提早充实防汛抗旱救灾物资。突出抓好重要堤防、水库和在建工程安全度汛,强化汛前检查、监测预警、指挥调度、人员转移和抢险救灾等关键环节。着力防范中小河流洪涝灾害和山洪灾害,切实做好黄河防凌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为加快推进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十三五”期间,我市以自治区重大水利工程项目推进实施方案为依托,推动重大项目建设。2019年1月22日,黄河海勃湾水利枢纽工程竣工验收,正式投入运行,有效配合上游的龙羊峡、刘家峡水库黄河防凌防汛调度,黄河内蒙古段防凌调度系统逐步完善。共完成黄河干流河道整治长度12.2公里,其中干流9.4公里,堤防防洪标准达到20年一遇。随着重大水利工程的推进,我市大江大河防洪体系日趋完善,大大提高了洪水调控能力,防洪标准大幅提高。
(2)加强防汛抗旱薄弱环节,城市防洪体系逐步完善
“十三五”期间,列入《全国中小河流治理和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山洪地质灾害防御和综合治理总体规划》的千里沟、摩尔沟、哈不其干沟3条中小河流,完成了治理任务,已治理山洪河道长度约31.1公里。根据山洪沟治理项目建设规划,建立了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包括短信预警平台和无线预警广播系统,完成了乌尔特沟上、中游治理工程,防汛抗旱薄弱环节得到加强,城市防洪体系逐步完善。
针对近年来防汛抗旱暴露的突出问题,集中抓好灾后水利薄弱环节建设,提高中小河流重点河段防洪标准,消除病险水库安全隐患,完成农区牧区基层防汛抢险救灾预警体系,提升流域区域防洪排涝抗旱减灾能力。
2.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水平不断提高
根据《乌海市水资源综合利用规划》及《乌海市水利网建设规划》确定的目标,我市开展了一系列工作,完善了水资源配置体系,实施包括引黄供水改造工程、低碳产业园区供水工程、巴音陶亥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以及安全饮水巩固提升工程等项目,提高了城市供水保障能力及水资源利用效率。
(1)全面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新时期水利工作方针,全面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严格落实水资源开发利用控制、用水效率控制和水功能区限制纳污控制“三条红线”管控,逐步完成各年度考核目标,用水总量控制方面,全市总用水量由2015年的2.425亿立方米(不含再生水),到2020年控制在2.15亿立方米(不含再生水);用水效率控制方面,2020年万元GDP用水量较2015年下降26.94%,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较2015年下降39.8%,农业灌溉水利用系数由2015年的0.57提高至0.6;水功能区限制纳污方面,2015年以来列入考核的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均为100%。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框架体系日趋完善,最严格水资源管理进一步强化。
(2)落实用水强度控制措施
一是明确全市用水总量和强度控制指标,并纳入各区党政实绩考核,落实双控措施。二是针对全市纳入取水许可管理和公共供水管网覆盖范围内年用水量5000立方米以上的用水户,市、区两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按权限从严核定计划水量并进行考核。三是实施老旧供水管网改造,2020年城市公共供水漏损率较2019年下降1.46个百分点。四是提高非常规水利用率。加快推进非常规水回用工程建设、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建设、疏干水利用工程建设和用水企业深度处理建设,提高再生水、疏干水利用比例。2020年全市再生水、疏干水等非常规水源使用量达到2989万立方米,再生水重复使用率达90%以上。
(3)严格地下水管理和保护
通过关井压采,严控地下水开采,建设替代水源工程,提高非常规水资源利用率等措施,进一步保护了地下水资源,基本形成优水优用的科学配置体系,地下水超采区实现《乌海市“十三五”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实施方案》(乌水字〔2017〕34号)目标要求。“十三五”期间,关闭机电井227眼。2016年以来,我市实施了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逐步建成水资源在线监控平台,持续开展地下水水位埋深及开采量统测工作,下大力气封闭地下水源井,实现重点工业企业用水监控全覆盖。通过一系列治理措施,有效压减地下水开采量,地下水超采区水量水位得到控制,海勃湾区、乌达区两个地下水超采区经过治理,已满足采补平衡要求。2019年海勃湾区政府委托专业机构对超采区地下水资源现状进行了评估,编制了《乌海市海勃湾区中型孔隙浅层地下水超采区治理效果评估报告》,2019年12月16日通过水利厅审查,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正式予以销号。2018年乌达区政府委托专业机构对超采区地下水资源现状进行了评估,编制了《乌海市乌达区小型孔隙浅层地下水超采区治理效果评估报告》,2018年11月2日通过水利厅审查,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正式予以销号。已销号的超采区持续开展监测工作,巩固治理成果。
(4)积极跟进自治区水权转换工作
自治区政府于2013年底启动跨盟市水权转让试点工作,实施期限为2013年—2016年,计划试点期转让指标3.6亿立方米(拟分配我市7000万立方米)分3期实施,每期转让水量为1.2亿立方米。截至2020年底,我市已获得3944万立方米/年黄河取水指标。
(5)节约用水管理全面加强
不断完善节约用水相关法规制度和规划体系,制定《乌海市节约用水管理办法》(乌海政办发〔2015〕24号)和《乌海市水资源管理办法》(乌海政办发〔2015〕23号),编制《乌海市水资源综合利用规划》,印发《关于开展深度节水控水行动建设节水型社会的实施意见》(乌党发〔2021〕27号)。抓好农业节水工作。投资1210万元实施节水增效项目1万亩,预计年可节约水量530万立方米。完善灌溉用水计量,具备条件的安装计量设施,不具备条件的按要求以电价折水计量。积极开展县域节水型社会和节水型企业、机关、学校等节水载体建设,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6)农区水利设施加快完善,农区水利基础不断夯实
“十三五”期间,我市全力推进规模化供水工程建设,利用已建水厂实现农区集中连片供水,通过清洗改造水源井、更换机电设备、老旧输配水管,进一步提高了农区群众饮水质标准及供水保证率。通过实施一系列饮水工程建设,截至2020年底,我市共建成农区供水工程35处,覆盖人口19.84万人。其中,万人供水工程6处,覆盖人口13.88万人,占总供水人口的69.96%;千人小型集中供水工程8处,覆盖人口4.81万人,占总供水人口的24.24%;千人以下小型集中供水工程21处,覆盖人口1.15万人,占总供水人口的5.8%。我市农区供水工程供水水源全部为地下水,供水方式以规模化供水工程为主,水源地水量能满足用水需求,各供水工程供水保证率均达到95%以上,规模化供水工程基本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要求,农区供水工程基本实现供水到户,规模化供水工程可实现24小时不间断供水,用水方便程度较高。我市农区供水工程集中供水率达到100%,自来水普及率达到90%,规模化工程供水人口覆盖比例达到90%,千人以上工程水源保护区(范围)划定率达到100%。按照现行标准,农区饮水安全问题已基本得到解决。
我市农业属于典型城郊型农业,以发展葡萄、蔬菜、瓜果等优势产业为主。“十三五”期末,我市农田有效灌溉面积为12.92万亩,已完成节水灌溉面积5.07万亩,农田灌溉有效水利用系数达到0.594。
“十三五”期间,我市本着因地制宜、节水优先、技术可行、经济合理、环境改善、全面规划、统筹兼顾的原则。结合我市社会经济发展,合理整合现有各种水利工程,推进灌溉泵站更新改造,加大节水改造工程建设力度,沿黄农田全部采用压力管道输水,滴灌为主的灌溉方式,灌区节水改造工程基本完成后,水资源的利用效率及节水效果得到显著提高,为我市可持续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水资源保障。
3.水生态保护与修复取得新突破
2013年7月,我市被水利部列为全国首批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试点,2014年2月《乌海市水生态文明城市试点建设实施方案》通过水利部审查。2014年7月,自治区人民政府正式批复该实施方案。
按照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思路,近年来我市大力开展水土保持、节水、生态环境建设;防沙治沙取得了显著成果,沙尘暴发生次数显著下降,森林覆盖率提升了14%以上。龙游湾湿地成为国家级湿地公园试点,乌海湖2016年入选为国家级水利风景区。为水生态文明试点建设打下了良好基础。我市被授予“国家级园林城市”“全国绿化模范城市”。
通过水生态文明城市试点建设,我市实施了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环境质量在原有的基础上得到明显改善。提高了城市污水处理率、再生水利用率和疏干水利用率;加强了污染控制和入河排污口监管;减少了污染物排放,集中式城市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全部达标,自然生态系统承载能力不断提高。
随着乌海湖水利风景区、龙游湾湿地公园、绿化造林、防护林带、京津风沙源治理、小流域综合整治、水污染防治等绿色生态工程的建设,我市水土流失面积逐渐减少;地下水超采量大幅下降,地下水水环境有效改善,地下水资源得到涵养;人均公园绿地面积显著提高,水保防护林不断增加,初步形成了我市周边的绿色防护体系和生态屏障,有效地阻挡了乌兰布和沙漠风沙的东侵南移,改善了我市生态环境。初步建立了安全、合理的水景观生态格局,提升了我市生态系统的水源涵养、土壤保持、生物多样性保护等服务功能。
黄河干流是我市唯一的常年地表水流,其他25条中小河流及山洪沟均为季节性河流,在汛期有季节性水流。我市确定了黄河河道生态流量,目前能够保证。其他河流生态流量确定工作还未开展。黄河海勃湾水利枢纽事业发展中心严格按照水利部黄河水利委员会、自治区水利厅调度指令运行,执行生态下泄方案,维护水利枢纽下游河道水生态系统稳定。
我市水土流失面积为892平方公里。水力侵蚀区主要分布在桌子山甘德尔山山区,水力侵蚀面积为231平方公里,侵蚀以中度为主。风力侵蚀区主要分布在沿黄的平原沙区一带,风力侵蚀面积661平方公里,侵蚀以中度为主。近年来,我市水土流失治理力度开始加大,在“十三五”期间,依托京津风沙源等国家重点治理工程,加强部门协调,积极整合项目,各项工作扎实推进。截至2020年底,水土保持综合治理面积达到134.25平方公里。
“十三五”期间,我市严格执行《内蒙古自治区水功能区管理办法》(内政办发〔2015〕37号),水功能区监督管理全面增强,水功能区分级分类监督管理体系逐步建立,入河湖排污总量得到严格控制。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得到全面落实,水功能区管理和入河排污口监督不断强化,涉水领域各类开发、利用、保护行为逐步规范。同时严控污染物入河量,加强水功能区和入河排污口监测,逐步建立联动协调机制,进一步加强了河湖保护、地下水保护工作。
4.涉水事务管理体系建设不断完善
我市境内河流均属黄河流域,黄河乌海段全长97.5公里(右岸海勃湾区47公里、海南区50.5公里;左岸乌达区23.5公里),黄河支流共有25条,其中一级支流19条、二级支流5条、三级支流1条,流域面积1754平方公里,无天然湖泊。
(1)完善制度、健全机制,保障河长制顺利实施
制定了《乌海市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乌党办字〔2017〕36号),明确了河长制实施范围、总体目标、阶段目标、组织体系和责任单位,保证职清责明、履职到位。市、区河长制办公室均制定了河长会议制度、信息报送制度、信息共享制度、工作督察制度、考核问责和激励制度、验收制度。
(2)各级河长履职尽责,落实强监管
全市26条河流共设立市、区、镇(街道)、村(社区)四级河长147人,其中市级河长3人、区级河长23人、镇(街道)级河长65人、村(社区)级河长56人。落实市级责任单位18个,区级责任单位66个,成立市级河长制办公室1个,区级河长制办公室3个。“十三五”期间,市河长制办公室成了对六项制度执行情况、一河一档建立情况、河长巡河情况、河湖执法专项行动开展情况等工作督导检查。
(3)编制一河一策实施方案,建立一河一档
编制26条河流2017—2020年管理保护实施方案,建立河流基础信息数据库、河长信息、水资源、水功能区、取排水口、水源地、水域岸线信息等河湖档案。
(4)高度重视,积极推进河湖管理范围划定工作
完成自治区级河长黄河乌海段管理范围划定工作以及都斯图河乌海段管理范围划定工作,已划定管理范围河流长度135公里,划定管理范围长度159.18公里,管理范围面积98.31平方公里。
(5)强化责任,扎实开展河道采砂管理工作
2016年海勃湾区,海南区完成河道采砂规划编制工作,并通过区政府批准实施。制定了《乌海市河湖执法工作方案(2018—2020年)》(乌水字〔2018〕142号),成立了乌海市河湖综合整治工作小组。确保河湖采砂管理秩序依法有序可控。
(6)积极组织、开展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编制工作
按照《自治区总河湖长令》(2018年第1号)和《内蒙古自治区河长制办公室关于做好“五河三湖”岸线利用管理保护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内河长办〔2018〕15号)要求,我市积极统筹协调三区,组织编制全市24条河流岸线利用管理保护规划。根据《内蒙古自治区水利厅关于做好河湖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内河湖〔2019〕19号)要求,自治区负责编制的黄河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2022年底前提出规划初步成果。
(7)信息化建设
“十三五”期间实施了乌海市防汛抗旱信息化建设工程,实现了区—市—自治区三级联通,提高了防汛会商和远程办公的可视化水平和工作效率。建成雨量、土壤墒情自动检测站点79个,覆盖全市3个区20个镇(街道)83个行政村(社区),提高了水情、雨情、墒情信息的时效性、可靠性。
习近平总书记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与高质量发展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深刻阐述了事关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一系列根本性、方向性、全局性重大问题,发出了“让黄河成为造福人民的幸福河”的伟大号召。今后水利工作中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引,统筹考虑解决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水旱灾害防治、水生态保护、水土保持和涉水事务管理问题。本规划从水资源承载能力与供水安全保障、防洪安全保障、水生态安全保障及涉水事务管理几个角度入手,分析“十四五”期间主要面临的形势。
1.水资源承载能力与供水安全保障要求
伴随着经济高速增长和城镇化快速发展,水资源短缺、水生态损害、水环境污染等新问题越来越突出,成为制约我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严重因素,也对我市水利改革发展提出了新的要求。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把水资源作为最大的刚性约束的重要要求,通过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等措施,推动我市高质量发展。
(1)水资源承载能力评价
根据《乌海市水资源综合利用规划》和《乌海市地下水资源调查评价报告》成果数据,结合自治区水权配置和我市实际开采情况计算,全市水资源可利用量2.38亿立方米,其中,地下水可开采量1.17亿立方米、黄河初始水权指标5000万立方米、跨盟市水权转让指标3944.45万立方米、再生水2210万立方米、疏干水779万立方米(其中跨盟市水权转让指标、再生水和疏干水量为2020年数据,3228万立方米分洪指标未计入可利用量)。
根据《2020年乌海市水资源公报》统计,全市用水总量2.69亿立方米,按供水水源分类,地下水供水7672万立方米、地表水16300万立方米、再生水2210万立方米、疏干水779万立方米。反映出我市通过落实治理措施,持续巩固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成果,完成部分不合规地下水取水井的封闭任务,目前地下水开采量控制在区域地下水可承载能力范围内,但同时我市地表水取用水量,已经超出全市地表水可用水量的承载能力范围,下一步需加强地表水资源用水管理。
(2)供水安全保障存在的问题
资源性缺水,水资源供需矛盾突出。我市属于干旱、半干旱地区,降水量少,蒸发量大,自产水资源量少且难以利用。我市各领域用水对黄河地表水权高度依赖,近年来,为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力以赴筑牢祖国北方生态安全屏障,我市大力实施生态保护工程,全市林草地灌溉年平均生态用水量约为6000万立方米。2020年农业和生态合计使用黄河水1.23亿立方米,扣除3228万立方米的生态补水指标后,仍然超出初始水权约4000万立方米。亟需协调自治区水利厅在调整“八七”分水方案指标和下达生态应急补水指标时,为我市适当增加农业、生态取用黄河水权指标。适量调配工业用水指标,经统计,我市规划年工业需水量缺口约为10700万立方米,目前全市地下水、再生水、疏干水等水源可利用量已基本配置完毕,可利用水资源量十分有限,亟需协调自治区水利厅在跨盟市水权转让二期指标分配时予以适当倾斜,有效解决我市工业缺水问题,保障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水资源承载能力刚性约束需进一步加强。农业节水手段较为落后。一是农田分布不集中。农田碎片化较为普遍,项目实施难度大,亩均造价高,地方配套资金难以落实。二是灌区信息化程度偏低。灌区现有信息采集、灌溉管理水平和信息化程度滞后,已不适应节水灌溉农业的需求。三是耕地畦块现状与现代节水灌溉方式不配套。农业耕地主要为沿黄灌溉,并依据地形开垦;长期以来以乡、村、户为主体,农民为了灌溉方便目测灌够灌足,灌溉定额控制较差,不利于统一管理。
节约用水工程投入不足。一是在科技专项资金上投入不足,在节水防治技术方面的科技资金投入较少。二是非常规水回用工程不足,集中式污水处理厂水质不稳定,污水收集和回用管网不配套,企业非常规水回用困难。三是农业灌溉设施建设年代较早,泵站及管网设施陈旧,运行效率低,运行成本高,相关设施急需更新改造。四是工业取用水管网老化漏损严重,造成水资源浪费。
用水效率不够先进。2020年我市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为28.36立方米/万元,较2015年下降39.92%,但与自治区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相比仍有较大差距。主要原因是我市火电、焦化等高耗水行业较多,且多采取传统水冷循环和湿法熄焦等用水工艺,空冷和干法熄焦等先进节水工艺使用不够广泛,导致用水效率不高。
(3)新形势下供水安全保障需求
建设造福人民的幸福河,就要统筹生活、生产、生态用水需求,兼顾上下游、左右岸、干支流,通过强化节水、严格管控、优化配置、科学调度,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优质的水资源保障。
“量水而行”发展理念的需求。依据水资源承载能力,合理配置水资源。坚持“以水定城,以水定地,以水定人,以水定产”原则,调整优化产业结构,立足本市实际,推动改造生态治理及城区绿化供水工程。
“十三五”期间,我市通过落实治理措施,持续巩固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成果,海勃湾区、乌达区两个地下水超采区已经实现治理目标并完成销号,但目前我市黄河取水还需进一步加强,加大管理力度,有效规范地表水取用行为,完成黄河取水口复核统计,要将水权指标分配到各黄河取水口,同时积极督促取水口管理单位,完成取水许可手续办理。
“十四五”期间,按照总量控制和地下水采补平衡的原则,充分考虑地表水和地下水的空间分布,统一考虑地表水和浅层地下水资源的配置,在地下水尚有潜力的地区,适当考虑增加地下水的开发利用,在具备非常规水源利用的地区合理规划、统一配置、高效利用。
推进农区饮水安全保障的需求。我市农区供水保障程度达到了较高的水平。对照《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十四五”农村供水保障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办农水〔2020〕31号)要求,我市农区供水工程在水量、供水保证率、规模化供水工程的用水方便程度、水源地保护区及保护范围划定等方面均能满足新标准要求。但水质超标反复、管网老化严重、机电设备陈旧、水质处理和消毒设施配套短缺、管理滞后、水费收缴水平偏低等问题,仍然制约着我市农区饮水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步伐。对标新的农村供水标准,需进一步优化农区供水工程格局,才能提升农区饮水安全保障水平。
加强水资源综合管理的需求。进一步强化水资源刚性约束,实行总量控制和定额管理制度,强化计划用水管理;加强取用水监管,严格取水许可管理;加大农区供水工程日常巡查力度,开展水质检测,全力保障农区牧区居民饮水安全;鼓励、倡导利用非常规水资源;持续开展节水宣传;对现有产业结构进行优化调整,推动自治区经济社会绿色高质量发展。
2.防洪安全保障要求
我市地处黄河与桌子山、甘德尔山等山脉之间,市域重点地段均面临黄河洪水与山洪的双重威胁。通过长期建设,我市防洪工程体系得到了逐步的完善,由黄河防洪体系、海勃湾区防洪体系、乌达区防洪体系、海南区防洪体系组成。我市黄河防洪功能(凌汛和伏汛)由黄河海勃湾水利枢纽负担。
近年来,洪水灾害突发性、反常性、不确定性等特点越来越突出,防洪体系不断暴露出短板和薄弱环节。“十三五”期间,我市13个乡镇屡次遭受洪涝灾害,受灾人口3.59万人,共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47亿元。尤其在2018年,我市普降大到暴雨,各山洪沟发生了较大洪水,洪灾较严重,直接经济损失约1.4亿元。黄河防洪工程水毁两处,水毁损失120万元;甘德尔河道水利工程水毁30处,水毁损失1440万元;海勃湾区两轮强降雨导致8处水利设施受到水毁,直接经济损失5532.8万元;乌达区两轮强降雨导致3处水利设施受到水毁,直接经济损失3300万元;海南区两轮强降雨导致8处水利设施受到水毁,直接经济损失3620万元。极端气候的频现,中小河流防洪压力加大,成为防洪薄弱环节,对完善全市防洪体系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同时沿河居民及企业缺乏防洪意识和经验,河道内乱掘、乱挖情况频繁发生,造成堤基冲刷严重,随意倾倒建筑生活垃圾,导致河道淤塞严重、河床抬高、行洪不畅,部分规划实施的治理工程往往会受到资金不足、重视程度不够等因素限制,不能如期实施。水利主管部门受到管理经费有限,缺少基层专职管理人员,缺少足够的监测设备和先进的预报预警系统等因素影响,未能构建起完善的防汛管理体制。同时,各相关部门缺乏信息共享和有效地协调沟通,在城市规划和项目审批中对防汛工作考虑不足,导致一些建设项目破坏了原有水系,或者挤占河道管理范围,甚至将建筑物建设在主河道内,极大地影响了行洪。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城市的快速发展对城市防洪基础设施也在不断提出新形势、新要求,在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治水工作的重要论述,指导我市治水实践在通过补短板治河理水、调整自然关系的同时,把工作重心转移到强监管纠偏扶正、调整社会关系上来。加快实施防汛抗旱水利提升工程,完善防洪减灾工程体系,提高河洪水的科学调控水平。
3.水生态安全保障要求
建设生态文明是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千年大计。党的二十大报告将“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作为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方略之一,将生态建设提升到新的高度,为未来中国的生态文明建设和绿色发展指明了方向,规划了路线。水作为生态系统的重要控制要素,是生态建设的重要内容。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积极践行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理念,不断强化水生态文明建设,必将成为今后水利工作的重中之重。
黄河是流经我市的唯一河流,全市19条黄河一级支流均属季节性河流,我市水生态建设对于黄河全域的治理与保护起着关键作用。习近平总书记在2019年9月18日的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座谈会上讲话指出:“治理黄河,重在保护,要在治理。要坚持山水林田湖草综合治理、系统治理、源头治理,统筹推进各项工作,加强协同配合,推动黄河流域高质量发展。”
2019年3月5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内蒙古代表团审议时强调,保持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战略定力,探索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的高质量发展新路子,加大生态系统保护力度,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守护好祖国北疆这道亮丽风景线。响应习近平总书记号召,促进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建设造福人民的幸福河,健康水生态、宜居水环境、先进水文化一个都不能少。把河流生态系统作为一个有机整体,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综合治理、系统治理、源头治理,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施策,统筹做好水源涵养、水土保持等工作,做到还水于河,促进河流生态系统健康。
结合实际,对地下水资源承载能力进行动态监测。建立地下水监测预警机制,将地下水开采总量和地下水水位“双控”目标作为区域水资源开发利用的主要依据,对超载区域或承载能力等级升高区域严格执行相关管控措施。严守“三线一单”,强化河湖长制管理制度健全与落实见效。河湖长制是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实现水生态系统保护的重要抓手,“十四五”期间,继续全面大力推行河长制湖长制。同时,通过林业、农牧、生态环境等多部门的联防联控、共保共治,进一步加大对江河湖泊的监管力度,努力实现河畅、水清、岸绿、景美,建设美丽河湖,打造美好家园。要宣传展示我市黄河文化,深入挖掘水文化内涵及其时代价值,营造全社会爱水节水惜水的良好氛围,进一步坚定文化自信。
4.涉水事务管理方面的要求
水权、水价、水利投融资、河长制、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等事项,涉及部门多、领域广,为充分发挥水利改革的综合功效,还需加强整体谋划,特别是牵头部门与参加部门的沟通协调。但目前对相关政策仍研究地不够、把握地不准,部门之间存在信息共享不畅、执法难度大等问题。
我市水利信息化建设与智慧水利、智慧社会等工作与国家要求相比,尚存在着很大差距。尤其受项目投资来源不足、建设管理各异、运行维护分散和专业技术人员缺乏等因素制约,信息化前期建设整体优势和规模效益难以发挥,不足以支撑现代水治理和水管理能力的提升。
“十四五”期间,要从根本上扭转水利行业重工程建设轻法规制度、重建设轻管理的问题,推动实现“制度治水”“制度管水”。针对管理标准化、规范化程度低,监管权责和程序不明确,监督力度薄弱,监测体系不健全,监管手段落后、体制机制不健全等涉水事务监管方面的薄弱环节,以及涉水制度不完善,水价改革、节水激励、水利工程产权制度、信息化、人才队伍建设、新技术推广等水治理体系方面的问题,提出提升涉水事务监管能力和水平,增强水利发展活力,加快推进水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要求。根据水利厅智慧水利相关要求,积极推进我市水利信息化建设,充分运用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移动互联等技术,推进遥感监测、视频监控智能应用,建立信息资源协同共享与更新机制,推动信息技术与水利业务深度融合。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战略,落实国家节水行动,坚持量水而行、节水为重,把水资源作为最大的刚性约束,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以解决水资源短缺矛盾为核心,降低水资源开发利用强度,因地制宜细化实化以水定城、以水定地、以水定人、以水定产举措,优化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布局,加快形成与水资源相适应的产业发展格局。
进一步转变治水思路和方式,加快补齐水利工程短板,不断强化水利行业监管,加快推进水利现代化进程,全面提升水安全保障能力,不断推进水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建设我国北方重要的生态安全屏障”“在祖国北疆构筑起万里绿色长城”提供水利支撑、贡献水利智慧,让黄河成为造福人民的幸福河。
坚持以人为本、造福人民。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顺应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把增进人民福祉、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作为水安全保障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让黄河成为造福人民的幸福河。
坚持节水优先、高效利用。把节水作为解决我市水资源短缺问题的根本性措施,贯穿于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和各领域,推动用水方式由粗放向节约集约转变,形成节水型生产生活方式,不断提高用水效率和效益。
坚持人水和谐、均衡发展。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强化水资源刚性约束,以水而定、量水而行、因水制宜,约束和规范各类水事行为,优化水资源配置,促进人口经济与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相均衡,推动高质量发展。
坚持统筹兼顾,综合施策。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开展综合治理与生态修复。统筹上下游、左右岸、地表地下、城市乡村,系统解决水问题,推进河湖系统保护和水生态环境整体改善。
坚持预防为主、风险管控。强化底线思维,增强忧患意识,从注重事后处置向风险防控转变,从减少灾害损失向降低安全风险转变,建立健全水安全风险防控机制,提高防范化解水安全风险的能力。
坚持改革创新、激发活力。统筹利用价格、水费政策工具,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依法治水管水护水,加强政府监管和引导,深化水利智慧化建设,构建系统完备的水治理制度体系。
总体目标。建成与经济社会和生态文明建设要求相适应、与自治区现代化进程相协调的水旱灾害防御、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与优化配置、水资源保护和河湖健康保障、涉水事务监管四大体系。
到2025年,建成布局合理、支撑有力、安全可靠的水利基础设施网络体系,使水安全保障综合能力显著提升。防洪抗旱减灾能力全面提升,水资源利用效率和效益明显提高,城乡供水安全保障程度明显增强,重点河湖水生态环境明显改善,水利工程补短板和提档升级加快补齐,涉水事务监管能力全面增强,全市水安全保障能力显著提升,具体目标为:
主要指标 | 单位 | “十三五”期末 | “十四五”期末 | 备注 | |
1.江河堤防达标率 | % | 〔100〕 | 〔100〕 | 预期性 | |
2.乌海市用水总量控制 | 亿立方米 | 〔2.74〕 | 〔<3.29〕 | 约束性 | |
3.万元GDP用水量下降 | % | 27.25 | 20 | 约束性 | |
其中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下降 | % | 39.22 | 20 | 约束性 | |
4.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 | / | 〔0.579〕 | 〔0.605〕 | 预期性 | |
5.水利工程新增年供水能力 | 万立方米 | 3844 | 3156 | 预期性 | |
6.农区集中式供水人口比例 | % | 〔100〕 | 〔100〕 | 预期性 | |
7.农区自来水普及率 | % | 〔90〕 | 〔95〕 | 预期性 | |
8.重要河湖水域岸线监管率 | 划界 | % | 〔100〕 | 约束性 | |
岸线 区划 | % | 〔50〕 | 〔100〕 | 约束性 |
说明:
带〔〕为期末达到数,其余为5年累计数,目前为2020年数据。
指标1江河堤防达标率是指5级及以上堤防长度中达标堤防长度占比。
指标2用水总量控制目标中不含分洪水、应急生态补水。
指标3万元GDP用水量、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下降以2020年作为可比价。
指标8重要河湖水域岸线监管率是指划定了河湖管理范围、明确了岸线功能分区和管理要求的重要河湖数量占重要河湖总数量比例,其中重要河湖是指设立了河长的河流。
“十四五”期间,主要围绕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战略,按照“共同抓好大保护、协同推进大治理”的要求,着力加强生态保护治理,把水资源作为最大刚性约束,保障黄河长治久安,让黄河成为造福人民的幸福河。严守水资源红线,推进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优化水资源配置,提高非常规水资源利用水平。开展黄河左右岸、乌海湖周边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加强黄河干流防洪能力的同时,进一步开展重点中小河流治理工程,提高我市防洪能力。进一步夯实农区水利基础,通过推进规模化供水工程建设,提高农区供水保障程度、自来水入户水平、规模化工程覆盖水平和工程运行管理水平。加快实施沿黄泵站整合改造工程,加强农业节水力度。更好发挥政府作用,依法治水管水护水,加强政府监管和引导,深化水利智慧化建设,构建系统完备的水治理制度体系。
坚持节水优先,强化水资源刚性约束,按照“以水定需”的思路,强化节水和水资源合理配置,保障水资源承载能力与供水安全。
1.加强重点领域节水
(1)全面建设节水型社会
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以水定城、以水定地、以水定人、以水定产”重要要求,聚焦工业、农业、城乡生活、生态和非常规水源利用等重点领域,全面推进深度节水控水行动。
①农业节水
严格控制耕地面积。坚持以水定地,严格农业用水总量控制,统筹考虑本地区水资源条件和农业产业结构,在满足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线和耕地保有量指标前提下,严格控制耕地灌溉面积,因水制宜推行轮作休耕,压减高耗水作物种植面积。黄河河道滩区内禁止新增开荒扩耕,逐步实现退耕还滩、还湿。
调整农业种植结构。降低耕地开发利用强度,压减玉米等高耗水作物种植面积,扩大葡萄等节水高产作物和设施蔬菜种植面积。合理确定玉米、葡萄、小麦等主要农作物灌溉定额和灌溉频次,制定合理灌溉制度,强化农业用水精细化管理,解决农业用水粗放问题。
深度推行节水灌溉。推进灌区现代化改造,实施沿黄取水口整合和集中供水改造,提质增效,控制泵站农业取水量。推动输水设施提档升级,实施渠系输水更换管道输水改造,提高输配水利用效率。规模化推广喷灌、微灌、低压管灌、水肥一体化等高效节水灌溉技术,加大智能化灌溉、设施农业建设力度,严格取用水计量,加强田间用水精细化管理。建立工农业统筹互补的节水投入模式,通过水权转让的方式提高水资源配置效率。
深入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分级分类制定差别化水价,推进农业灌溉定额内优惠水价、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建立农业用水精准补贴和节水奖励机制,促进农业用水压减。
②工业节水
优化产业结构调整。坚持以水定产,强化水资源水环境承载力约束,将水资源要素纳入项目准入条件,合理规划工业发展布局和规模,优化调整产业结构。列入淘汰类目录的建设项目,禁止新增取水许可。鼓励类项目、延链补链项目、绿色高端项目优先配置水资源,通过产业链整合延伸,优化用水结构,引进培育低水耗高产值项目,不断提高用水效益。
实行水资源预算管理。率先在工业用水领域建立预算管理体制,实行零基预算管理。实现工业用水计量监测全覆盖,统筹调度水资源存量,按年度统筹闲置水指标和水量,合理配置水资源,建立完善水权流转体系,促进水指标高效利用。
落实高标准定额管理。对标《内蒙古自治区行业用水定额》(DB15/T385—2015)产品领跑和先进定额,实施节水技术改造,定期开展工业项目水平衡测试。到2025年,已建成投产的发电、钢铁、煤化工、化工等四个高耗水行业全部达到领跑定额标准,其余项目全部达到先进定额标准;新建项目全部依据领跑定额标准批复取水许可。
推动节水型企业和园区建设。引导工业企业实施节水技术改造,推动工业企业应用高效冷却、无水清洗、循环用水、废污水再生利用、高耗水生产工艺替代等节水工艺和技术,淘汰落后的技术装备。建立产城融合用水新模式,鼓励园区企业串联用水、分质用水,实现一水多用和梯级利用,实行废污水资源化利用,工业园区全部达到“近零排放”,创建工业废水“近零排放”示范园区。到2025年,规模以上煤焦化工和氯碱化工企业全部建成节水型企业,打造节水型行业,各产业园全部建成节水型园区。
③生活节水
推动城乡人水和谐。因水制宜、集约发展,强化水资源刚性约束,合理布局城乡空间,优化城市功能结构、产业布局和基础设施布局。优化资源配置,在提高城市供水保证能力的基础上,发挥城市节水的综合效益,提高水资源对城市发展的承载能力。
实施城乡节水工程。以降低供水管网漏损率为主要目标,结合城市更新行动大力开展城区老旧供水管网改造,实施农区集中供水管网节水改造,完善计量设施。
推进节水型载体建设。推进政府机关、学校、医院等单位开展节水型公共机构建设,示范引领全社会节水。分行业领域选取节水标杆,推广经验做法。到2025年,市、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全部建成节水型单位,乌海职业技术学院建成节水型高校。
加强节水型城市建设。研究制定节水器具推广补贴政策,引导消费者主动选购节水器具,提高节水器具普及率。将城市节水相关基础设施改造工作纳入城市更新行动。建设农区节水试点,推广使用节水器具,因地制宜推广农区污水资源化利用。制定节水型社区、节水型乡村建设标准,引导城乡居民形成节水型生活方式。
强化高耗水服务业节水。从严控制洗浴、洗车、人工滑雪场等高耗水服务业用水,严格定额管理,实行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鼓励洗车等高耗水服务业收集利用雨水等水源,推广循环用水技术工艺。
④生态节水
推广适地适生树种。推广选用节水耐旱植被,根据不同的绿化需求,选择适宜的品种栽植,选育适合乌海本地条件、节水抗旱的花种、树种。优化防沙治沙模式,改变大面积乔木造林做法,推动形成乔灌草结合,以当地适生灌木为主的立体生态修复模式,改善地区生态环境。
科学建立灌水制度。分区域开展绿化浇灌系统节水诊断,对绿化灌溉模式进行精准优化,城镇绿化、防护林建设、城镇卫生全面推行用水定额管理。建立科学的生态绿化用水制度,普及智能化灌溉管理,实现精细化管理。根据降水条件、种植品种、土壤成分的不同,分类制定灌溉计划,实现有序浇灌。
优化矿山复绿方式。积极探索矿区利用废弃矿坑,通过实施雨洪水集蓄利用等工程措施,减少矿山复绿用新鲜水量。坚持工程措施和生物措施相结合,合理确定矿山修复绿化面积,推动矿山治理与生态节水并行。
(2)全面建立水资源保护及高效利用制度
①严格落实水资源“三条红线”指标制度
一是严格总量指标管理,建立全市、区两级行政区域用水总量控制指标体系,完成三区用水总量控制指标分解和三区黄河水量指标调整分配,把用水总量控制指标落实到水源。二是严格强度指标管理,把万元国内生产总值用水量、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和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逐级分解到三区,明确区域强度控制要求,建立覆盖主要农作物、工业产品和生活服务行业的先进用水定额体系,严格用水定额和计划管理,强化行业和产品用水强度控制。三是全面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逐级建立用水总量和强度控制目标责任制,完善考核评价体系,突出双控要求。同时建立用水总量和强度双控责任追究制,严格责任追究,对落实不力的地方,采取约谈、通报等措施予以督促。
②加强水资源保护机构及管理体制的建设
进一步完善区域管理与行政区域管理相结合的水资源管理体制,切实加强区域水资源的统一规划、统一管理和统一调度。强化城乡水资源统一管理,对城乡供水、水资源综合利用、水环境治理和防洪排涝等实行规划、协调实施,促进水资源优化配置。完善水资源管理责任和考核制度,将水资源开发利用、节约和保护的主要指标纳入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体系,各区政府主要负责人对本行政区域水资源管理和保护工作负总责。
③建立水资源保护监督管理机制。
一是建立水资源保护和水污染防治协调机制,加强水功能区管理,实现流域管理与区域管理的有机结合,保障水域功能的正常使用和水生态系统的良性发展,促进流域和区域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通过对入河排污口严格管理,对入河排污口废污水排放量和主要污染物的排放浓度实施同步监测,有效防治水污染。二是建立水环境保护的生态补偿与生态需水机制,各区应当确保出界水质达到考核目标,根据出入境水质、水量状况确定横向补偿标准,搭建有助于建立生态补偿与需水机制的政府管理平台,推动建立生态保护共建共享机制,加强与有关各方协调,推动建立促进跨行政区的水环境保护的专项资金。三是健全政策法规和社会监督机制,抓紧完善水资源配置、节约、保护和管理等方面的政策法规体系,广泛深入开展基本水情宣传教育,强化社会舆论监督,进一步增强全社会水忧患意识和水资源节约保护意识,形成节约用水、合理用水的良好风尚,大力推进水资源管理科学决策和民主决策,完善公众参与机制,采取多种方式听取各方面意见,进一步提高决策透明度。
④持续强化水资源管理
一是开展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及时完成对各区的考核,考核结果向社会公开。二是贯彻《乌海市委市人民政府开展深度节水控水行动建设节水型社会的实施意见》(乌党发〔2021〕27号),制定水资源定额管理、水资源预算管理、水权流转工作实施办法、节约用水奖惩办法、节约用水考核办法、工业用水资源优化配置指导意见等政策文件。督促落实《乌海市节水行动实施方案》(乌水字〔2020〕9号)、《乌海市坚持“节水优先”、推进“量水而行”工作任务分工方案》年度工作任务。三是组织开展地表水超载治理工作,监管完成年度水量压减任务。四是稳控海勃湾区地下水超采区水位治理,防止重新被划定为超采区。五是协调自治区水利厅调整配置北控京泰能源公司闲置水指标。六是实施沿黄取水口整合和集中供水提质增效改造工程,提高输配水利用效率。七是组织筹备黄河流域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高层次论坛。
2.水资源精细化配置
(1)水资源开发利用调查评价
①供水量及变化趋势
根据我市2020年水资源公报统计成果,2020年我市各类水源工程供水量为26928万立方米,其中地表水供水量16267万立方米(全部为黄河取水),占总供水量的60%;地下水供水量7672万立方米,占总供水量的29%;其他水源供水量为2990万立方米,占总供水量的11%(详见表3-1-1)。
单位:万立方米
行政区 | 地表水 | 地下水 | 其他水源 | 总供水量 | ||
本地 | 黄河 | 小计 | ||||
海勃湾区 | 0 | 6992 | 6992 | 3777 | 1369 | 12138 |
乌达区 | 0 | 3654 | 3654 | 2171 | 739 | 6564 |
海南区 | 0 | 5621 | 5621 | 1725 | 881 | 8227 |
合计 | 0 | 16267 | 16267 | 7672 | 2990 | 26928 |
从2011—2020年供水量变化趋势看,全市总供水量受经济社会发展影响,在2012年之前总体呈现增长趋势,从2013年开始逐年略有减少;地表水供水量受气候变化和来水频率的影响,总体变化无明显规律;地下水供水量在2013年之前总体呈增加趋势,之后随着地下水用水管理的加强,开始呈现逐年减少的趋势;其他水源利用量呈明显增加趋势。全市供水量变化趋势见下图。
②用水量及变化趋势
我市2020年用水总量为26928万立方米,其中居民生活用水2309万立方米,占总用水量的8.57%;城镇公共用水1390万立方米,占总用水量的5.16%;工业用水8930万立方米,占总用水量的33.16%;农田灌溉用水5593万立方米,占总用水量的20.77%;林牧渔畜用水381万立方米,占总用水量的1.41%;生态用水8325万立方米,占总用水量的30.92%(详见表3-1-2)。
单位:万立方米
行业类型 | 海勃湾区 | 乌达区 | 海南区 | 合计 | |
居民生活 | 城镇 | 1276 | 498 | 336 | 2110 |
农区 | 131 | 0 | 68 | 199 | |
小计 | 1407 | 498 | 404 | 2309 | |
城镇公共 | 建筑业 | 464 | 57 | 10 | 531 |
第三产业 | 616 | 81 | 162 | 859 | |
小计 | 1080 | 138 | 172 | 1390 | |
工业 | 2442 | 3082 | 3406 | 8930 | |
农田灌溉 | 2076 | 285 | 3232 | 5593 | |
林牧渔畜 | 22 | 342 | 17 | 381 | |
生态 | 5112 | 2218 | 995 | 8325 | |
合计 | 12139 | 6563 | 8226 | 26928 |
2020年全市总用水量比2011年少了0.05亿立方米。总用水量总体呈现为在2013年之前,随着社会经济的飞速发展,总用水量具有与其同步的相关性,也开始呈现快速增长的态势,在2013年之后,由于受整体经济形势步伐放缓影响,用水量开始呈现减少趋势,2020年比2013年减少了0.44亿立方米。行业用水量中,农业用水量呈下降趋势,工业用水量在2013—2017年之间受总体经济形势的影响,用水呈现下降趋势,2017年之后开始缓慢增加,城镇用水量变化趋势和工业用水量相似。全市用水量变化趋势见下图。
全市2011—2020年用水量变化趋势图
③黄河取水指标情况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分配黄河初始水权量有关事宜的通知》(内政字〔2004〕379号)和《内蒙古自治区水利厅关于报送黄河取水许可总量控制指标细化方案的报告》(内水资〔2010〕25号)文件要求,我市分配黄河耗水量5000万立方米;《乌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分配黄河水初始水权量的通知》(乌海政字〔2005〕25号)将我市黄河耗水量按行政区明晰如下:海勃湾区1600万立方米,乌达区1700万立方米,海南区1700万立方米。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调整黄河用水结构有关事宜的通知》(内政字〔2006〕59号),指出在全面实施《内蒙古自治区黄河水权转换总体规划》的基础上,从巴彦淖尔市河套灌区农业用水指标中调整出3.6亿立方米,作为沿黄其他5盟市工业发展的后备水源,其中我市0.7亿立方米,并进一步明确这些用水指标需“通过水权转换方式取得”。
截至2020年底,已实际增加配置黄河取水指标3944.45万立方米/年。
④重要饮用水水源地情况
我市有重要饮用水水源地6个,其中国家级2个,分别为海勃湾区北水源地和海勃湾区南水源地;市级4个,分别为乌达区新1#水源地、乌达区新2#水源地、海南区西水源地、海南区沿黄水源地。水源地合计设计供水能力19.5万立方米/天,年实际供水量为3291万立方米(详见表3-1-3)。
表3-1-3乌海市重要水源地概况一览表
序号 | 水源地名称 | 水源地类型 | 水源地级别 | 水源地机电井数量/眼 | 设计取水规模/(万立方米/天) | 2020年供水量/万立方米 | 2020年供水人口/万人 | 建成时间 | 保护区批复情况 |
1 | 乌海市海勃湾区北水源地 | 地下水型 | 国家级 | 8 | 2.5 | 412 | 5.0 | 1995 | 内政字〔2011〕145号 |
2 | 乌海市海勃湾区南水源地 | 地下水型 | 国家级 | 20 | 10.0 | 1425 | 14.5 | 2020 | 正在申请 |
3 | 乌海市海南区西水源地 | 地下水型 | 市级 | 6 | 2.0 | 543 | 3.6 | 1998 | 内政字〔2011〕145号 |
4 | 乌海市海南区沿黄水源地 | 地下水型 | 市级 | 9 | 1.5 | 300 | 2.5 | 2017 | 内政字〔2017〕194号 |
5 | 乌海市乌达区新1#水源地 | 地下水型 | 市级 | 3 | 1.2 | 274 | 4.2 | 1971 | 内政字〔2021〕17号 |
6 | 乌海市乌达区新2#水源地 | 地下水型 | 市级 | 5 | 2.3 | 337 | 7.8 | 1999 | 正在申请 |
合计 | 51 | 19.5 | 3291 | 37.6 |
⑤行业用水水平分析
2020年全市人均综合用水量452立方米,低于全区平均水平(738立方米),略高于全国平均水平(428立方米),为黄河流域平均水平(326立方米)的138%;全市万元国民生产总值(2015年不变价)用水量51立方米,比2010年减少了32立方米,综合用水效率有明显提升。万元工业增加值(2015年不变价)用水量28立方米,比2010年(当年价)减少了20立方米,工业用水水平逐渐提高;农田灌溉亩均毛用水量442立方米,灌溉水利用系数达到0.6,农业节水建设取得较大进展,用水效率稳步提升;全市人均日生活用水量112升,比2010年增加了16升,其中城镇居民日人均生活用水115升,比2010年增加了18升,农区居民日人均生活用水量70升,比2010年增加了10升,居民用水水平有所提高。
⑥用水总量控制指标
2020年我市总用水量为2.693亿立方米,扣除再生水使用量(2210万立方米)和分洪生态补水水量(3228万立方米)后用水量为2.15亿立方米。2020年自治区下达我市用水总量控制指标为2.74亿立方米,用水总量符合总量控制指标。
(2)需水量预测
根据《乌海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30年)》,结合区域常驻人口发展情况和城镇化目标,确定我市人口自然增长率为6‰,城镇化率达到95%,预计2025年人口将达到62.968万人。根据《内蒙古自治区行业用水定额标准》(DB15/T385-2020),确定城市居民生活需水定额为120升/人·天,农区居民生活需水定额为75升/人·天。经预测生活需水量2623万立方米,其中城镇居民生活需水2398万立方米,农区居民生活需水225万立方米。生活需水占总需水量的8.0%。
根据我市过去十年经济形势发展变化趋势,以及《乌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乌海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的通知》(乌海政发〔2021〕24号)相关要求,三产比例中,第一产业将继续呈下降趋势,第二产业稳中有升,第三产业逐渐增加。增长率中,GDP增长率6.0%,工业增长率6.0%,第三产业增长率6.5%。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较2015年下降55%,建筑业万元增加值用水量全市平均值为5.0立方米,第三产业万元增加值用水量全市平均值为3.0立方米。经预测,工业需水15380万立方米,占总需水量的46.7%,相比增加了6450万立方米,约增加了72%。城镇(包括第三产业和建筑业)需水量1777万立方米,占总需水量的5.4%。增加了389万立方米,增加幅度较大,主要和我市用水定额较低有关。
根据《乌海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大纲》及《乌海市节水灌溉工程发展规划》,预测到2025年我市农田灌溉面积将达到10.2万亩,农田有效灌溉面积比减少1.13万亩,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达到0.605。林果灌溉用地到2025年发展到3.66万亩。同时采用自然增长率法,预计“十四五”期间大牲畜自然增长率为1.5%,小牲畜自然增长率1.8%,生猪自然增长率1.4%。经预测,农业需水量4700万立方米,占总需水量14.3%。比农业需水量减少1274万立方米,约减少21%。
我市生态需水量主要为城镇生态需水量,城镇生态需水量按照道路喷洒面积、绿化面积、人工河湖面积发展情况与标准用水定额来预测,根据《乌海市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试点实施方案》以及《乌海市城市绿地系统规划(2014—2030)》,预计到2025年我市城镇绿地面积将达到16000公顷,河湖补水面积达到840公顷,道路喷洒面积达到870公顷,预测到2025年生态需水量8420万立方米,占总需水量25.6%。较目前增加95万立方米,增加1%(详见表3-1-4)。
单位:万立方米
行政区 | 农业 | 工业 | 城镇 | 生活 | 生态 | 合计 |
海勃湾区 | 1774 | 4206 | 1142 | 1537 | 5170 | 13829 |
乌达区 | 267 | 5309 | 371 | 612 | 2244 | 8803 |
海南区 | 2659 | 5865 | 264 | 474 | 1006 | 10268 |
合计 | 4700 | 15380 | 1777 | 2623 | 8420 | 32900 |
(3)可供水量预测
根据地表水、地下水和非常规水源规划建设情况,以及黄河取水指标、地下水超采区压采情况来预测我市2025年可供水量。一方面结合黄河海勃湾水利枢纽正式运行后的新情况,需水新形势,调整、优化地表水供水工程,提高供水保障能力,另一方面通过跨盟市水权转换,增加新的供水能力,以满足增长的用水需求,总体以我市用水总量、分配黄河耗水量等为总量控制指标,结合不同的供水方案,进行预测。
情形一,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分配黄河初始水权量有关事宜的通知》(内政字〔2004〕379号)和《内蒙古自治区水利厅关于报送黄河取水许可总量控制指标细化方案的报告》(内水资〔2010〕25号),我市分配黄河水量5000万立方米。再结合目前我市已通过水权转换获得的水量指标,预测到2025年全市地表水可供水量为8944.45万立方米(包括黄河干支流取水);其中海勃湾区2244.45万立方米、乌达区3327万立方米、海南区3373万立方米。
情形二,结合《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调整黄河用水结构有关事宜的通知》(内政字〔2006〕59号),指出在全面实施《内蒙古自治区黄河水权转换总体规划》的基础上,从巴彦淖尔市河套灌区农业用水指标中调整出3.6亿立方米,作为沿黄河其他5盟市工业发展的后备水源,其中我市0.7亿立方米,并进一步明确这些用水指标需“通过水权转换方式取得”,此种情况下预测到2025年地表水可供水量为12000万立方米(包括黄河干支流取水);地下水可供水量:地下水可供水量由地下水取水量加上新增地下水取水井取水量和地下水井新增取水量,并扣除地下水开发利用挤占的生态用水量(即地下水超采区超采量)组成。根据《乌海市地下水资源调查评价报告》确定的地下水资源量、地下水资源可开采量,再结合地下水可持续开发利用方案,扣除掉地下水超采量,拟定我市地下水规划开采量,同时参考内蒙古自治区确定的2025年地下水水量管控指标,预测到2025年地下水可供水量为10804万立方米。
非常规水源可供水量:非常规水源包括再生水和疏干水。其中再生水可供水量根据年污水处理厂处理回用规模和规划年污水排放、收集量来综合考虑。疏干水和微咸水可供水量根据已有规划成果进行预测。根据预测,2025年全市非常规水源可供水量3800万立方米,其中再生水可供水量3000万立方米,疏干水可供水量800万立方米,非常规水源可供水量比目前增加27%。
可供水总量:情形一,全市2025年可供水总量为23548.45万立方米(详见表3-1-5);情形二,全市2025年可供水总量为26604万立方米(详见表3-1-6)。
单位:万立方米
行政区 | 地表水 | 地下水 | 其他供水 | 合计 |
海勃湾区 | 2244.45 | 5308 | 1752 | 9304.45 |
乌达区 | 3327 | 3314 | 1080 | 7721 |
海南区 | 3373 | 2182 | 968 | 6523 |
合计 | 8944.45 | 10804 | 3800 | 23548.45 |
单位:万立方米
行政区 | 地表水 | 地下水 | 其他供水 | 合计 |
海勃湾区 | 4093 | 5308 | 1752 | 11153 |
乌达区 | 3327 | 3314 | 1080 | 7721 |
海南区 | 4580 | 2182 | 968 | 7730 |
合计 | 12000 | 10804 | 3800 | 26604 |
(4)供需平衡分析
情形一平衡:我市黄河取水指标维持在《内蒙古自治区水利厅关于报送黄河取水许可总量控制指标细化方案的报告》(内水资〔2010〕25号)要求的水平,同时再结合目前我市已通过水权转换获得的水量指标,进行水资源平衡分析。2025年我市需水量32900万立方米,多年平均可供水量23548.45万立方米,多年平均缺水量9351.55万立方米,全市缺水率为28.42%。从行政分区来看,海勃湾区、乌达区、海南区缺水率分别为32.72%、12.29%和36.47%(详见表3-1-7)。
单位:万立方米
行政区 | 需水量 | 可供水量 | 缺水量 | 缺水率 |
海勃湾区 | 13829 | 9304.45 | 4524.55 | 32.72% |
乌达区 | 8803 | 7721 | 1082 | 12.29% |
海南区 | 10268 | 6523 | 3745 | 36.47% |
合计 | 32900 | 23548.45 | 9351.55 | 28.42% |
情形二平衡:在考虑水权转换,黄河取水指标增加7000万立方米的情形下,进行水资源平衡分析。2025年我市需水量32900万立方米,多年平均可供水量26604万立方米,多年平均缺水量6296万立方米,全市缺水率为19.14%。从行政分区来看,海勃湾区、乌达区、海南区缺水率分别为19.35%、12.29%和24.72%(详见表3-1-8)。
单位:万立方米
行政区 | 需水量 | 可供水量 | 缺水量 | 缺水率 |
海勃湾区 | 13829 | 11153 | 2676 | 19.35% |
乌达区 | 8803 | 7721 | 1082 | 12.29% |
海南区 | 10268 | 7730 | 2538 | 24.72% |
合计 | 32900 | 26604 | 6296 | 19.14% |
(5)水资源配置
水资源配置总体思路为:在水资源供需平衡的基础上,进一步根据最严格水资源管理“三条红线”和国家产业政策等要求,提出按水源、按行业的水资源配置方案。
①水资源配置原则
遵守“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新时期治水方针,坚持“以水定城、以水定地、以水定人、以水定产”为指导,对我市水资源在经济社会系统和生态环境系统之间、不同行业之间进行合理调配。
首先坚持公平公正的原则,考虑黄河流域、我市水资源状况和社会经济与生态环境的特点,保障城乡居民饮水安全,公平合理地处理流域与区域之间水资源权益关系;其次以《黄河流域水资源综合规划》配置相关成果以及我市用水总量指标为控制,兼顾我市水资源利用及管理现状,拟定不同的配置方案,原则上不超过用水总量控制指标;再次严格控制地下水开采,将优质地下水用于城乡居民生活,确保生活用水的水量和水质安全,同时加强超采区治理,2020年达到基本采补平衡;最后要统筹兼顾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环境良好的各项需求,对地表水、地下水和其他水源供水统一配置,协调好生活生产和生态环境用水的关系,合理利用地表水,适量开采地下水,充分开发利用其他水源,优先保证城镇生活和农区人畜用水,合理安排工农业和其他行业用水。
②水资源配置量
情形一:2025年我市配置水量23548.45万立方米,其中配置地表水量8944.45万立方米,配置地下水量10804万立方米,配置其他水源量3800万立方米。按行业配置:配置生活用水量2623万立方米,占总配置水量的11.1%;配置工业生产用水量10760.0万立方米,占总配置水量的45.7%;配置城镇用水量(建筑业及三产)1777万立方米,占总配置水量的7.5%;配置农业生产用水量3673万立方米,占总配置水量的15.6%;配置生态用水量4715.45万立方米,占总配置水量的20.0%。缺水行业主要为农业、工业和生态环境。
情形二:2025年我市配置水量26604万立方米,其中配置地表水量12000万立方米,配置地下水量10804万立方米,配置其他水源量3800万立方米。按行业配置:配置生活用水量2623万立方米,占总配置水量的9.9%;配置工业生产用水量11512万立方米,占总配置水量的43.3%;配置城镇用水量(建筑业及三产)1777万立方米,占总配置水量的6.7%;配置农业生产用水量5043万立方米,占总配置水量的19.0%;配置生态用水量5649万立方米,占总配置水量的21.2%。缺水行业主要为农业和生态环境。
③水资源配置基础设施网络建设
水资源管理
积极践行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进一步强化非常规水管理,积极引导支持企业加大污水处理厂提质改造、污水收集和疏干水回用工程建设投入,进一步挖掘节水潜力,鼓励使用再生水、疏干水等非常规水源。
以区域用水总量控制指标和可利用量为依据,将用水总量控制指标进一步细化到农业、工业、生活等主要用水行业精准控制。
全面加强节约用水,对纳入取水许可管理的单位实行计划用水管理;定期开展工业水平衡测试工作,大力推动工业水循环利用,促进企业改进用水工艺和提高用水效率,推进节水型企业、节水型工业园区建设;加快高效节水灌溉工程建设,积极推广喷灌、微灌等高效节水技术实施高效节水灌溉。
鼓励使用再生水、疏干水等非常规水,提高非常规水源使用比例,严格要求批复生产水源为非常规水的工业企业使用非常规水。
各区人民政府整合各部门力量,加快推动污水处理厂提质改造和非常规水回用工程建设进度。加快工业园区工业污水收集管网建设,提高污水处理厂负荷率;加大污水处理厂提质改造进度,提高污水处理达标率;加快非常规水回用工程建设,使工业企业充分利用非常规水,提高非常规水利用率,减少入河排放量。
重点加快绿化供水管网建设,保证生态用水效率。海勃湾区及海南区不断推进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污水收集量及疏干水收集量,处理后为相关工业项目提供水资源支撑,实现再生水资源化,缓解整体水资源压力。
水资源合理配置
严格限制新增高耗水项目,在审批新上项目时,应充分考虑项目建设区域水资源承载能力,坚持“以水定城,以水定地,以水定人,以水定产”原则,严禁高耗水项目使用地下水。
一是调整优化产业结构,限制高耗水项目上马。在产业布局上严格执行国家和自治区的产业政策和相关行业规划,各区和各有关部门在审批新上项目时,应充分考虑项目建设区域水资源承载能力,严把煤化工、火电、钢铁等高耗水项目准入门槛,严禁高耗水项目使用地下水,规定除食品、药品行业外,对于新增工业用水使用地下水的项目一律不予审批。
二是各区人民政府立足本区实际,推动改造城区绿化供水工程,切改城市生活与绿化供水管网,生活用水优先使用地下水,绿化用水优先使用黄河水或非常规水,做到优水优用。
三是各区及市自然资源、公用事业等部门根据地区实际,优化生态治理项目的树种选择,增加耐旱树种比例。同时,推广高效节水灌溉技术,提高生态用水效率,降低单位面积生态用水量。
四是海南区与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协调,合理筹划使用一线天地区自产地表水,解决西卓子山水泥厂区域工业企业用水问题。
严格水行政执法
严格水行政执法,加快违规用水企业整改。加大严格执法力度,严管严处涉水违法行为,强化对水资源水环境依法管控,依法保护江河、湖泊和地下水。
一是按照分级管理与属地管理相结合的方式,对已完成整改的企业加强监管,严格要求其按照取水许可批复水源及水量用水,尤其是已配置盟市水权转让黄河水指标的企业,严禁在生产中违规使用地下水。
二是各区积极发挥整改主体作用,帮助企业解决生产取水需求,在项目生产用水取水指标未落实之前,严禁生产违规取用水。
三是全面加强水行政管理机构执法能力建设,增强依法治水、管水和依法行政水平,重点做好执法队伍建设、执法保障建设。
黄河水取用指标
统计分析各行业用水需求,特别是不允许使用地下水的工业项目的用水需求,积极向自治区水利厅、水利部黄河水利委员会报告我市用水需求的客观制约,积极争取黄河水指标分配支持,以保障地区经济正常发展。
一是积极争取在农业、生态取用黄河水方面的支持,合理分配现有黄河水取用指标,积极完善黄河水取水口的相关手续,使农业、生态取水口引黄取水合法化。
二是根据自治区统一部署,积极组织有关企业和部门参与自治区跨盟市水权转让项目,争取配置转让水指标,以解决历史形成违规使用地下水项目用水和新上重点工业项目用水需求。
三是积极发挥各区人民政府的主体作用和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牵头组织职能,加快推进园区黄河供水工程建设,海勃湾区要谋划海勃湾产业园区引黄供水工程建设;乌达区要加快乌达区引黄供水输水管网管道建设;海南区要加快海南区巴音陶亥工业引黄供水工程和通往低碳产业园、海南产业园供水工程建设,扩建海南区自来水公司引黄供水工程及工业供水管网建设,确保工业企业供用水设备完善高效。
强化地表水管理
针对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提出的黄河取水口管理混乱问题,加大管理力度,有效规范地表水取用行为。首先是完成黄河取水口复核统计,将水权指标分配到各黄河取水口;其次是积极督促取水口管理单位,完成取水许可手续办理。
(6)规划水资源配置工程
我市“十四五”期间共计规划水资源配置工程12项,其中海勃湾区4项,分别为:千里山水库雨洪水利用项目、乌海市绿化供水系统改扩建工程、海勃湾疏干水综合利用工程、乌海市海勃湾区城区供水管网改造项目;海南区8项,分别为:海南区巴音陶亥镇苦咸水收集及深度处理项目、海南区石大门沟水生态治理项目、海南区疏干水收集利用处理项目、乌海市海南区渡口以北居民生活用水管网改造、石大门沟雨洪水利用项目、海南区巴音陶亥非常规水资源综合利用工程、海南区石大门沟淤堤坝提升改造工程、海南区西桌子山办事处粘土矿矿坑修复工程。项目总投资9.01亿元,其中“十四五”期间投资8.02亿元(详见表3-1-9)。
单位:万立方米
行政区 | 配置量(分水源) | 配置量(分行业) | ||||||||
地表水 | 地下水 | 其他 | 合计 | 农业 | 工业 | 城镇 | 生活 | 生态 | 合计 | |
海勃湾区 | 2244.45 | 5308 | 1752 | 9304.45 | 1150 | 3478 | 1142 | 1537 | 2420.45 | 9727.45 |
乌达区 | 3327 | 3314 | 1080 | 7721 | 323 | 4600 | 371 | 612 | 1625 | 7531 |
海南区 | 3373 | 2182 | 968 | 6523 | 2200 | 2682 | 264 | 474 | 670 | 6290 |
合计 | 8944.45 | 10804 | 3800 | 23548.45 | 3673 | 10760 | 1777 | 2623 | 4715.45 | 23548.45 |
单位:万立方米
行政区 | 配置量(分水源) | 配置量(分行业) | ||||||||
地表水 | 地下水 | 其他 | 合计 | 农业 | 工业 | 城镇 | 生活 | 生态 | 合计 | |
海勃湾区 | 4093 | 5308 | 1752 | 11153 | 2142 | 3478 | 1142 | 1537 | 3277 | 11576 |
乌达区 | 3327 | 3314 | 1080 | 7721 | 323 | 4600 | 371 | 612 | 1625 | 7531 |
海南区 | 4580 | 2182 | 968 | 7730 | 2578 | 3434 | 264 | 474 | 747 | 7497 |
合计 | 12000 | 10804 | 3800 | 26604 | 5043 | 11512 | 1777 | 2623 | 5649 | 26604 |
3.构建城乡一体化供水网络
针对我市饮水安全中存在的问题,在“十四五”期间,通过统筹规划,进一步优化农区供水格局,采取推进规模化供水工程的方式完善工程体系建设,全面推进工程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改革。通过强化水源保护、落实工程管理主体、落实工程运行维护经费、完善农区牧区供水水质卫生监测和检测体系、健全农区牧区供水基层服务体系和应急保障机制等措施,逐步建立农区牧区供水长效运行机制,提高工程管理水平。通过专业化管理、规模化经营,最大程度降低运行管理成本,提高应急处置能力,提高供水保证率,实现工程长效运行。
目前,我市农区供水方式全部依托于集中供水工程且以规模化供水工程为主,现有集中供水工程33处,总受益人口19.84万人,其中,城乡一体化工程1处,受益人口6.74万人,万人工程5处,受益人口7.14万人,小型集中千人供水工程8处,受益人口6.81万人,小型集中千人以下供水工程21处,受益人口1.15万人。我市农区供水工程集中供水率已达到100%,自来水普及率达到90%,农区人口饮水安全问题已基本得到全面解决。但工程目前的运行状况及城市发展的方向表明,小型集中供水工程已经与本地现状不相适应,应按照乡村振兴战略梯次发展布局,顺应农区发展规律和演变趋势,因地制宜,有序推进各类村庄的农区供水工程建设和改造,我市下一阶段农区供水工程的发展方向将以“建大、并中、减小”、继续以大力推进规模化工程建设为方向进行规划和实施。
根据我市实际需求,在“十四五”期间,共规划供水工程4处,其中城乡一体化工程3处,分别为海勃湾区供水工程扩网工程、海南区北部城乡一体供水工程、乌达区供水工程扩网工程,小型集中千人以上工程1处,即海南区巴音陶亥镇农村饮水备用水源工程。
(1)海勃湾区供水工程扩网工程
该工程规划覆盖海勃湾区王元地村、团结新村、新丰村、新地村、巴音乌素村5个村以及新园社区、中河源社区2个涉农社区,该项工程通过新建及更新改造部分输配水管网后接入海勃湾区净水厂实现规模化供水,可提高海勃湾区2万余人的饮水安全保障程度,进一步提高供水效率,保障居民饮水安全。
(2)海南区北部城乡一体供水工程
本工程主要覆盖海南区北部农区2个行政村,13个村民小组,设计供水规模777.99立方米/天,通过更新改造输配水管网233.3公里后,接入海南区净水厂,可提高海南区1462户,共计4686人的饮水安全保障程度,进一步提高供水效率,保障居民饮水安全。
(3)乌达区供水工程扩网工程
该工程通过改造提升乌兰淖尔镇给水工程,解决苏海图过渡安置区四化村尚未搬迁的5716人的饮水安全问题及1.2万常住居民的饮水安全问题;向东南方向乌兰淖尔镇富民社区铺设3公里管道解决5000余常住居民的饮水安全问题。
“十四五”规划期内,我市按照城乡一体化供水需求,将供水工程接入城市供水系统,实行规模化集中供水,统一管理、统一调度、分级服务,全面建立起农区饮水安全服务体系,预计到2025年,我市自来水普及率将达到95%,集中供水率、规模化工程供水人口覆盖比例以及千人以上工程水源保护区(范围)划定率均可达到100%。我市农区供水工程的规模和质量将得到全面巩固和提升,有效提高区域居民的饮水保障率和健康水平,彻底消除供水安全隐患,确保农区群众喝上“稳定水、干净水、放心水”的目标全面实现,进一步夯实稳定脱贫基础,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有力促进农区经济社会的发展和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建设,切实提高农民的生活质量。
4.推进灌区现代化建设与改造
目前,我市农田灌溉大部分是由扬水站提取黄河水进行灌溉,少部分靠抽取地下水灌溉,虽然多年来不断推进实施灌区节水改造与续建配套项目,对一部分渠道进行衬砌,但是由于规模不够,整体节水效果尚不明显,灌溉水的利用率不高,跑冒现象仍然存在,渠道衬砌受冻胀影响破坏严重。同时,现有泵站设备大部分为上世纪六十到八十年代中期的产品,年久失修、老化、汽蚀、锈蚀严重,效益低下,经过多年运行,实际抽水效率在30%—47%之间,虽然进行更新改造,但一些问题仍然存在。
综合以上问题,为改善农业生产条件、提高农田抗防旱涝灾害能力、提高农业特别是粮食生产能力、促进农业及农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我市迫切需要进一步加快灌区节水配套改造步伐。“十四五”期间,我市对海南区巴音陶亥灌区进行节水改造。该灌区设计灌溉面积5.08万亩,灌溉面积4.3万亩。灌溉方式为黄河岸边式扬水站提黄河水进行灌溉,所提黄河水直接注入一级干渠。“十四五”期间规划干渠防渗衬砌渠道18公里,改造骨干建筑物3处。
通过“十四五”期间节水改造项目的实施,将进一步完善我市灌溉结构体系,节水效果及灌溉水利用效率将得到显著提高,为我市适应新形势下对水资源的管理要求、实现水资源可持续利用、建立节水灌溉倒逼机制、激励机制和长效运行机制不断夯实基础,促进农业及农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贯彻“两个坚持、三个转变”的防灾减灾新理念,按照“消隐患、强弱项”的思路,实施防洪提升工程,保障防洪安全。
1.水旱灾害防御能力
(1)洪水特点
我市地处黄河上游,境内山地丘陵占总面积的2/3,地形地貌特征为“三山两谷一条河”,导致我市部分地方面临黄河洪水与山洪的双重威胁。我市周围山峰多级阶,地势斜度较大,植被覆盖差,地面岩石裸露,个别地方土地沙化严重,据统计,一次20毫米左右的降水即可形成山洪,我市夏季降水主要集中在7月至9月,且山洪具有历时短,强度大,突发性强等特点。
海勃湾区位于城市人口大量集中,威胁城区安全的主要有千里沟、摩尔沟、卡布其沟及凤凰岭流域群沟等。乌达区毗邻乌海湖,威胁城区安全的主要有乌尔特沟、苏海图沟,巴音赛沟等,海南区威胁城区安全的主要有黑龙贵沟、乌珠林沟、柳树沟等。
(2)历史水旱灾害
我市历史上曾多次发生山洪灾害,上世纪六十年代至二十世纪初,由于城市防洪基础设施建设落后,大部分自然河道毫无设防,河床多变,导致降水极易形成洪灾。据相关资料统计,1961年至2003年7月间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的降雨有78次,市区因洪涝灾害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累计达10亿元。1961年8月1日,暴雨引发山洪,包兰铁路乌达至海勃湾段被冲毁2处,海勃湾至三厂段公路被冲毁11处,冲倒房屋200多间,冲坏电话线路多处。1964年7月18日,桌子山暴雨,洪水由卡布其沟口、摩尔沟口倾泻而出,横漫市区,漫过包兰铁路,夺路而入黄河,包兰铁路被迫中断运行21个小时。1995年7月13日,我市降大暴雨,海勃湾区摩尔沟暴发山洪,冲毁防洪坝2处,造成74户民房倒塌,乌达区苏海图沟暴发山洪,使乌达矿务局发电厂机组停运36小时。7月16日,市区再降大雨,造成海勃湾城区大量积水,部分街道交通中断,洪水四溢,市区人防工事南北干道1730米被淹,部分工程塌陷,铁路货场积水1米左右,无法正常生产,包兰铁路380公里处路基损坏,客货列车中断运行,7月17日乌达巴音赛沟决口,使其下游的近千亩蔬菜绝收,当年全市因洪涝灾害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达946.7万元。2001年9月6日海勃湾地区普降大雨,4小时内降58.6毫米,摩尔沟山洪暴发,毁坏民房408间,企业6户,海勃湾城区大量积水,交通中断,包兰铁路路基损坏、造成包兰线停运4小时。2003年7月13日、16日两场降雨仅为41.8毫米和28.7毫米,却使海勃湾城区南部的卡布其沟、北部的摩尔沟、千里沟山洪暴发,造成工业、农业、交通、铁路、电力、通信、航空、供水管路、市区街道、公用设施等严重损坏,造成的直接损失近2000万元,乌海飞机场跑道200多米漫上洪水,刚安装好的四座航标灯被山洪卷走,机场跑道南端土坪形成50多米宽、400余米长的冲沟,海勃湾城区许多民房进水,围困居民100多人,严重危及人民生命与财产安全。
2018年7月21日和9月1日,我市先后遭受暴雨袭击,海勃湾区累计降雨量最大出现在千里山水库,为135.7毫米,库区水位达到高程1297米,最大进库流量为1166立方米/秒,下泄最大流量达到1000立方米/秒,已到水库运行以来最大值;乌达区累计降雨量最大值出现在君正电厂,为78.8毫米;海南区累计降雨量最大值出现在巴音陶亥镇,为64.7毫米;乌海机场降雨量达到133.9毫米,突破1961年以来有气象记录极值。高强度短时间降雨导致各区山洪沟均暴发洪水,其中海勃湾区千里沟、摩尔沟、城中水系河道,乌达区乌尔特沟、海南区黑龙贵沟洪水较大,城区及周边交通道路、工矿企业、农业园区、公用设施、民房等大范围受灾。据统计,直接经济损失高达10.5亿元。